为了被遗弃孩子的明天

2011年06月12日 | 胜源动态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里,本应该是人人和睦,家庭幸福。可是,一个被亲生父母残忍抛弃的孩子却不能得到父母温暖的怀抱,不能像常人家的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与呵护。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就发生在新密市某镇。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十五年前,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还没有感受到人间的真爱,就被自己亲生父母残忍地抛弃在一个荒凉的桥头,留下一块红布,上写有“生于五月初二午时壹点拾分”。可怜婴儿的啼哭声响彻天地,狠心的父母,却悄然离去。被扔在荒郊野外的婴儿,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这危机时刻,一位老汉听到有婴儿的啼哭声就循声赶来,好心的老汉看到后就将婴儿抱回家中,精心喂养,视同亲生。好心的老汉就这样十五年如一日,一把屎一把尿含辛茹苦地把孩子养大,供应孩子上幼儿园、小学、初中。孩子很争气,勤奋好学、聪颖过人,学习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家里的墙上贴满了孩子的奖状,左邻右舍都夸这孩子将来肯定会有出息。可好景不长,好心的老汉在一次事故当中不幸去世,把孩子留给了体弱多病的祖母抚养,本来就很困难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绝境,孩子的命运是如此多桀!

就在2010年,孩子的亲生父母打听到曾经被遗弃的孩子如今已经长大并且聪明过人,成绩优异。于是找到孩子所在学校,通过校长看望了孩子。亲生父母还到过孩子所在家,想让孩子回到自已的身边。亲生父母能够回心转意,忏悔自己曾经犯过的错,重新弥补对孩子的爱,这对孩子将来的成长是非常有利的,孩子就这样回到了亲生父母的身边,这本应该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好景不长,孩子的亲生父母以没有见到生辰红布认错孩子为由将其又一次无情地逐出家门,这对孩子来说如同晴天霹雳,让孩子对未来的希望又一次破灭,又一次让孩子陷入了人生的绝境,孩子尚未成人,还在上学,将来怎么办呢?

河南长胜源律师事务所得到这个消息后,主动伸出温暖之手,为孩子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由律师事务所主任龙中锋牵头,决定成立由陈爱芳、胡天宏、屈学冬组成的律师团队,具体办理孩子的法律援助事宜。龙主任非常关心这件事,多次组织所里的律师对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如何为孩子提供最为有效的法律援助。最后确定了如下方案:(1)将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追究孩子亲生父母的遗弃罪,让孩子的亲生父母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2)追究孩子亲生父母的民事责任。养父为孩子抚养达十五年之久,付出的心血和代价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亲生父母应该偿付养父的抚养费,同时确认其亲生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继续履行对孩子的法定抚养义务(3)通过社会组织的力量,如妇女和儿童联合会、当地司法所、村民委员和社会媒体等社会组织,对孩子的亲生父母做思想工作,让孩子的亲生父母履行其法定的抚养义务。所律师经过多次讨论认为,如果采用第一套方案,其亲生父母一旦被判刑入狱,对孩子的心灵将会造成不可愈合的伤痛,不利于孩子将来的健康成长,并不是最佳的方案。最后所里的律师一致认为采用第三套方案,先用社会组织的力量给孩子的亲生父母心理上产生压力,让其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第三套方案达不成,就采用诉讼的方式为孩子讨回公道。

方案一确定,长胜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上就行动起来了。首先接见孩子的叔叔李某某,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孩子目前情绪非常低落,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影响,整日在家寡言少语,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学习与生活。事情已经发展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必须及时处理,尽快让孩子得到正常孩子那样的生活。对案件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之后,长胜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上赶到新密市妇女和儿童联合会如实反映孩子的情况。妇联接到案件进行登记之后也很快行动起来。事情很快就得到了回应,孩子的亲生父母在妇联、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参与下,认可孩子是自己亲生的,事情开始向好的一方发展。接下来,孩子由哪一方抚养产生了分歧。孩子的亲生父母家庭经济条件比养父这一方要好,况且孩子的养父也不在了,其叔叔经济条件也不好,祖母也体弱多病,生活自理都很困难。如果孩子继续留在养父这一方对孩子的将来的成长会有不利。因此,所里的律师果断地做出决定,由其亲生父母来抚养孩子,这也是其亲生父母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事情最终有了结果,就在发稿前,听孩子的叔叔说孩子放学后回到了亲生父母的身边。但愿孩子尽快融入到这个家庭生活之中,得到父母的关爱,过上同普通孩子一样的幸福生活!河南长胜源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祝愿孩子生活幸福,将来有个美好的前程!